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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院2019年将按照“单独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测试工作,现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8〕46号)的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十二)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本科)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
(二)学院督导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区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四、申报方式方法及申报时间
温馨提醒: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五、选拨考核办法
2.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4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gxccedu.com查询测试是否合格,也可电话0771-7515016、0771-7515003咨询获取。
七、填报志愿
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凭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www.gxeea.cn)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八、录取办法
考生总成绩为依据,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九、录取与通知书发放
己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18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8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十、入学与注册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十一、单独招生待遇
2.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本科)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本科)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资助。我院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高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助学金合计人民币10000元以上。
十二、其他
2022-06-21 22:34: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院2019年将按照“单独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测试工作,现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8〕46号)的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十二)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本科)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
(二)学院督导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区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四、申报方式方法及申报时间
温馨提醒: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五、选拨考核办法
2.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4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gxccedu.com查询测试是否合格,也可电话0771-7515016、0771-7515003咨询获取。
七、填报志愿
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凭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www.gxeea.cn)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八、录取办法
考生总成绩为依据,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九、录取与通知书发放
己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18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8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十、入学与注册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十一、单独招生待遇
2.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本科)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本科)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资助。我院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高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助学金合计人民币10000元以上。
十二、其他